通 知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于2009年5月13日批准颁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江苏省建设厅于2009年5月15日在无锡进行了新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执行宣贯会,各相关单位应遵照执行,我中心自2009年6月1日起对未按新标准进行节能设计的居住建筑将退审。特此公告,望遵照执行。
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2009年5月16日
附件:
①苏建科[2009]149号
②《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