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勘察审查人员工作会议纪要
2010年4月16日上午,在市审查中心召开了无锡市勘察审查人员会议,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总工吴静伟和全体勘察审查人员参加了会议,江阴市审查中心勘察审查人员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出现了送错审错勘察报告拟建物性质、规模、位置变更等诸多情况,会议针对以上情况及勘察报告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闭合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商量讨论,决定如下:
1、已进行前置性审查的勘察报告在施工图审查时,应与建筑总图和基础图对照复核,进行复审。凡分期分批送审的工程项目,其勘察报告也应分期分批审查。凡补勘报告发现土层异常,送审后的回复单应附加盖岩土注册工程师注册章的勘察资料变更通知书(勘察单位同时将该附件随补勘报告送达建设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的建筑总图(必要时增加基础图)与详勘报告同时送交勘察审查人员审查,审查编号上项目名称应完整具体。
3、审查意见中指出的详勘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结论”内容(抗震设防类别、场地类别、设计特征周期、地下水位、地下水腐蚀性等)、“建议”内容(地基形式、基础类型、持力层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基坑降排水、维护方案、抗浮措施等)、“重要设计参数”(土层物理力学指标及承载力、桩基和基坑工程设计参数、抗浮设计水位等)的变更、修改和补充等问题应避免文字游戏,进行问题闭合处理:回复单对上述意见回复同时应附加盖岩土注册工程师注册章的勘察资料变更、修改和补充通知书(勘察单位同时将该附件送达建设单位),供结构专业审查人员复审。
4、一项目的整个场地取土孔数和土样数、市政工程勘察取样间距应严格按有关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其中工业民用建筑勘察的取土孔应满足单孔主要受力层取样间距为1.5-2.0米的要求。
会议要求将会议纪要上网并发给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各窗口和各区项目负责人,依照规定执行。该纪要上审查中心网站之日,即为该纪要中几点决定的执行起始日。希望各勘察单位在审查中心网站下载会议纪要,依照规定执行。